人力资源部
人力资源部主要为外资(三资企业)进行人事代理业务。“人事代理”就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,依据法律,运用社会服务化的方式,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,为委托单位(个人)解决人事管理方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
人事代理的对象
1、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集团、公司、国有控股公司、政府机构改革后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;
2、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,实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及新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;
3、企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;流动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;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;自费出国人员及非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;
4、非国有制企事业单位。包括:三资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私营企业、民营科研教育机构、合伙制中介服务机构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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